利津县第二实验学校是1996年投入使用的一所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学校,学校位于利津县城大桥路64号,占地70738平方米。学校建有教学楼3幢,办公楼、图书实验楼、单职工生活楼各1幢,职工住宅楼2幢,环400米塑胶跑道运动场1处,总建筑面积33400平方米,校园绿化率达到30%。现有教学班55个,学生2877人;教职工179人,其中研究生学历4人,本科学历140人,专科学历32人,教师学历达标率100%。学校有高级职称教师19人,中级职称教师72人。学校拥有山东省优秀教师、师德标兵3人,市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10人,市级师德标兵2人;省优质课获奖者10人,省级教学能手3人,东营名师4人,市级教学能手27人。学校布局合理,设施完备,环境优美,管理规范,是一所办学理念先进、办学条件优良、教育教学质量显着的市级规范化学校,山东省教学示范校。
有教学班55个,学生2877人;教职工179人,其中研究生学历4人,本科学历140人,专科学历32人...
特长生
一切为了学生的终身发展
几年来,学校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教育教学成绩连年在全市名列前茅,先后荣获“国家级语言文字示范校”、“全国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全国教育科研先进单位”、“全国课堂教学先进单位”、“全国地球小博士科技大赛优秀组织奖”、“全国百所德育示范校”“山东省教学示范学校”、“山东省体育传统项目(乒乓球)学校”、“山东省中小学校本研究先进单位”、“山东省语言文字规范化学校”、“山东省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特色学校”、“山东省优秀家长学校”、“山东省交通安全示范学校”、“省级绿色学校”、“山东省第五批依法治校先进单位”等省级以上荣誉称号21项;荣获“东营市文明单位”、“东营市规范化学校”、“东营市十佳学校”、“东营市文明校园”、“东营市师德建设先进集体”、“东营市校本培训示范学校”、“东营市艺术教育示范学校”、“东营市依法治校示范单位”、“东营市劳动关系和谐单位”、“东营市职工书屋”、“东营市2009年素质教育实施水平综合督导评估优秀学校”、2012年素质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等市级称号80余项;原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宗贵、东营市市长张建华、近四届利津县委书记、县长、教育局长等各级领导都十分关注我校的发展,纷纷来校指导工作,《现代教育导报》、《东营教育研究》以及市、县电视台都对学校的特色发展作了翔实的报道。
一、 自尊自爱,注重仪表
1、 维护国家荣誉。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要肃立、脱帽、行注目礼。
2、 坐、立、行、读书、写字姿势正确。
3、 穿戴整洁、朴素大方。头发干净,不烫发、化妆、佩戴首饰。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穿高跟鞋。
4、 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不吸烟、喝酒。
5、 举止文明。不打架骂人、说脏话。不赌博,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
6、 情趣健康。不看色情、凶杀、迷信的书刊、影视片,不唱不健康歌曲,不参加迷信活动。
7、 不进营业性舞厅、营业性电子游戏厅、酒吧和音乐荣座等不适宜中学生活动的场所。
8、 爱惜名誉,拾金不昧,抵制不良诱惑,不做有损人格的事。
以上是利津县第二实验学校的校纪校规第一条。
二、 诚实守信,礼貌待人
9、要讲普通话。使用礼貌用语。讲话注意场合,态度和蔼。
10、尊重他人的人格、宗教信仰和民族习惯。谦恭礼让,敬老爱幼,尊重妇女,帮助残疾人。遇见外宾,以礼相待,不卑不亢。
11、尊重教职工,见面行礼或主动问候。回答师长问话要起立,接受递送物品时要起立并用双手。给老师提意见态度诚恳。
12、同学之间团结互助,正常交往,真诚相待,不叫侮辱性绰号,不欺侮同学,发生矛盾多做自我批评。
13、待客热情,起立迎送。邻里有困难时,主动关心、帮助。
14、未经允许不进入他人房间、动用他人物品、看他人信件和日记。
15、不随意打断别人的讲话、打扰他人学习工作和休息,妨碍别人要道歉。
16、惜时守信。答应别人的事要按时做到,做不到时表示歉意,借他人钱物要及时归还。不说谎,不骗人,不弄虚作假,知错就改。
以上是利津县第二实验学校的校纪校规第二条。
三、 遵规守纪,勤奋学习
17、按时到校,上课前准备好学习用品。上下课时,起立向老师致敬。下课时,请老师先行。 18、上课专心听讲,勇于提出问题,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积极回答老师的提问。
19、认真预习、复习,按时独立完成作业。考试不作弊。合理安排课余生活。
20、积极参加团队活动和学校、班级组织的文体活动、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21、认真值日、保持教室、校园整洁优美。保持图书馆、阅览室的安静。不在教室和楼道内追逐喧哗。
22、爱护校舍和公物,不在黑板、墙壁、课桌、布告栏等处涂抹乱刻画。借用公物要按时归还,损坏东西要赔偿。
23、参加各种集会准时到达,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
24、遵守宿舍和食堂的制度,爱惜粮食,节约水电,服从管理。
以上是利津县第二实验学校的校纪校规第三条。
四、 勤劳俭朴,孝敬父母
25、生活有规律,按时作息。
26、学会料理个人生活,自己的衣物用品收放整齐。
27、主动承担收捡房间、洗 衣、做饭、洗刷餐具和打扫楼道、庭院等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和公益劳动。
28、生活节俭,不摆阔气,不乱花钱。
29、尊重父母意见和教导,经常把生活、学习、思想情况告诉父母。
30、外出和到家时,向父母打招呼,未经家长同意,不得在外住宿。
31、尊敬体贴帮助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心照顾长辈和兄弟姐妹。
32、对长辈有意见,有礼貌地提出,不耍脾气,不顶撞。
五、 严于律己,遵守公德
33、遵守交通法规,不违章骑车,过马路走人行横道。
34、乘公共车、船主动购票,给老、幼、病、残、孕妇及师长让路、让座,不争抢座位。
35、遵守公共秩序,购票购物按顺序,对营业人员有礼貌。
36、爱护公用设施、文物古迹。爱惜庄稼、花草、树木。保护有益动物和生态环境。
37、参观游览守秩序,瞻仰烈士陵墓保持肃穆。
38、观看演出和比赛,做文明观众,不起哄滋扰,结束时鼓掌致意。
39、尊重外地人,遇有问路,认真指导。
40、见义勇为,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要进行劝阻,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