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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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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职业学院

英文名:Dongying Vocational Institute 简称:“东职” 所在地:东营 院校代码:12440 类型:综合类

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
  • 东营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东营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2020-02-26
序号二级学院专业名称夏季高考春季高考合计体育特长生学费文史理工类别计划数(元/年)1石油与化学工程学院化工装备技术510  15 50002油气储运技术    02050003石油化工技术1515化工6090 50004应用化工技术1515化工6090 50005石油装备与机电学院机械制造与自动化510  15 50006数控技术510  15 50007电气自动化技术510  15 50008石油工程技术1010  20 50009电梯工程技术55  10 500010机电一体化技术1015机电一体化5075 500011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校企合作)2020汽车1050 850012汽车营销与服务(校企合作)2020  40 850013建筑与环境工程学院工程造价1010  20 500014道路桥梁工程技术1010  20 500015建筑装饰工程技术105  15 500016建设工程管理510  15 500017建筑工程技术1515土建5080 500018会计学院金融管理105  15 480019会计2015财经6095 480020会计(校企合作)3020  50 880021经济贸易与管理学院工商企业管理105  15 480022人力资源管理105  15 480023报关与国际货运105  15 480024商务英语105  15 480025国际贸易实务105  15 480026物业管理105  15 480027旅游管理105旅游服务2035 480028物流管理105商贸2540 480029市场营销1010商贸2545 480030市场营销(校企合作)3020  50 850031电子信息与传媒学院计算机网络技术1010信息技术2040 500032计算机应用技术510信息技术2035 500033物联网应用技术510  15 500034物联网应用技术(校企合作)2020  40 880035软件技术(校企合作)2020  40 850036生物与生态工程学院药品生产技术55  10 500037园林技术510农林果蔬1025 500038畜牧兽医1010  20 500039食品营养与检测510化工1025 500040化工生物技术510化工1025 500041教师教育学院学前教育  学前教育7070 4800合计435415 500135020 详情
东营职业学院2017年退役士兵单独招生计划2020-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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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2020-05-22
一、总则为保证东营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试点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东营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东营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第二条 东营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 东营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学校概况(一)学校全称:东营职业学院。(二)校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府前大街129号(邮编:257091)。(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国家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四)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五)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学校成立于2001年7月,是由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东营市人民政府举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六)学校基本情况东营职业学院是国家骨干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山东省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工程首批立项建设单位。学校设石油与化学工程、石油装备与机电工程、建筑与环境工程、会计、经济贸易与管理、电子信息与传媒、生物与生态工程、教师教育等8个二级学院及校企共建混合所有制航空学院1个。学校现有教职工1508人,全日制在校生15197人,成人学历在籍学生5383人,累计招收培养留学生72名。学校是“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全国高职院校教学资源50强”“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职业核心能力培养优秀单位”“全国高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是山东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先进单位”“德育工作优秀高校”“依法治校示范校”“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高校”“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高校”“培育工匠精神优秀院校”“全省高校平安校园”。在由中国科教评价研究院发布的2019年全国高职高专院校评价结果中排名第77位。被主流媒体评为“山东最具办学特色高职院校”“山东最佳社会声誉高校”。三、组织机构(一)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纪检、招生工作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对招生计划执行、招生宣传、录取管理等工作进行调控监管,处理招生过程中全局性问题和突发情况。(二)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隶属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日常工作。学校纪委负责对招生宣传、考试和录取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三)东营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四、单独招生计划及条件(一)2020年单独招生计划1900人。详见招生计划栏目。(二)招生条件1.招生对象面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且已经通过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2.报考条件(1)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条件均符合教育部和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2)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考生体检情况须符合各专业报考要求。考生需在报名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3)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考生需符合山东省教育厅等教育主管部门文件要求。五、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及条件(一)2020年综合评价招生计划1000人。详见招生计划栏目。(二)招生条件1.招生对象面向山东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或结业生,且已经通过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2.报考条件(1)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条件均符合教育部和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2)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考生体检情况须符合各专业报考要求。考生需在报名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六、报名方式参加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考生须于2020年5月21日—24日,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东营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系统(网址:http://ddzs.dyxy.edu.cn)进行信息确认与缴纳报名考试费80元(按照鲁价费函[2016]95号文件规定标准)。七、考试组织(一)单独招生考试科目1.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内容为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为300分,考试采取网上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和职业潜质等。综合能力重点考察考生的道德品质、交流与合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等;职业潜质重点考察考生对专业的了解程度、兴趣爱好、职业价值观、职业性格与报考专业(职业)的匹配程度,以及学生学习及将来从事某专业(职业)所应具备的潜能。2.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考试的内容为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为300分,考试采取网上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和职业潜质等。综合能力重点考察考生的道德品质、交流与合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等;职业潜质重点考察考生对专业的了解程度、兴趣爱好、职业价值观、职业性格与报考专业(职业)的匹配程度,以及学生学习及将来从事某专业(职业)所应具备的潜能。3.航空类单独招生的6个专业,考生必须取得东营职业学院面试合格证后方可报考。(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科目1.综合评价招生的综合成绩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占40%)、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占10%)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占50%),总分为300分。2.职业适应性测试采取网上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和职业潜质等。综合能力重点考察考生的道德品质、交流与合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等;职业潜质重点考察考生对专业的了解程度、兴趣爱好、职业价值观、职业性格与报考专业(职业)的匹配程度,以及学生学习及将来从事某专业(职业)所应具备的潜能。3.航空类综合评价招生的6个专业,考生必须取得东营职业学院面试合格证后方可报考。(三)考试时间及安排1.考试时间:2020年6月3日。2.考试安排:考试采取网上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本人通过“东营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系统”打印《东营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准考证》,根据准考证上的时间和要求,登录东营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系统,按规定参加考试。3.考生操作规程及考前模拟考试安排另行发布,请关注东营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的具体通知。八、单独招生录取原则及志愿填报(一)录取规则1.由学校负责,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2.按照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各类别,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分别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对于录取线上的考生,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3.考生根据自身类别填报专业,可兼报1-3个专业志愿,设“专业是否服从调剂”。若服从调剂志愿选择“是”,而所报1-3个专业都无法录取,且考生成绩在所属类别资格线以上,会将其调剂到任一计划未满专业;若服从调剂志愿选择“否”,而所报1-3个志愿都无法录取,无论考生成绩为多少,均会被退档,不予录取。4.专业计划调整原则:录取资格线划定后,将未满额专业剩余计划适当调整到报考人数较多专业。(二)确定预录名单:严格按照录取规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确定预录名单,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三)公示预录名单:预录考生名单在东营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四)预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五)依据国家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规定,已被东营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20年普通高校春季、夏季统考及录取。(六)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职扩招和学生培养管理的通知》(鲁教职函[2019]9号)文件要求,结合东营职业学院实际,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入学后,学制为3年,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与普通学生毕业证书相同。学生达到最长修学年限尚未达到毕业要求的,按照相关规定,颁发肄业证或结业证。教学中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统筹利用日常教学时间和周末、寒暑假、晚间等,坚持集中教学和分散教学相结合,专业课采取定期集中上课的方式,公共课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且每学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400学时。九、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原则及志愿填报(一)录取规则1.由学校负责,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2.按照普通类、校企合作类分别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对于录取线上的考生,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3.考生根据自身意愿填报专业,可兼报1-3个专业志愿,设“专业是否服从调剂”。若服从调剂志愿选择“是”,而所报1-3个专业都无法录取,且考生成绩在所属类别资格线以上,会将其调剂到任一计划未满专业;若服从调剂志愿选择“否”,而所报1-3个志愿都无法录取,无论考生成绩为多少,均会被退档,不予录取。4.专业计划调整原则:录取资格线划定后,将未满额专业剩余计划适当调整到报考人数较多专业。(二)确定预录名单:严格按照录取规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确定预录名单,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三)公示预录名单:预录考生名单在东营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四)预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五)依据国家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规定,已被东营职业学院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20年普通高校春季、夏季统考及录取。十、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一)收费标准东营职业学院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的规定执行,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东营职业学院拟从2020级开始实行学分制收费,学分制收费标准待省教育厅、省发改委批复后对社会公布并施行。个人生活费、书籍费等一律自理。新生报到后因故退学或受校纪处分开除学籍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不满1个月者按1个月计)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10个月计算。(二)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和贫困生资助管理办法学校通过奖、贷、助、免、补等多种助学形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在校学生可以获得奖励项目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和综合奖学金等不同等级的奖学金;部分专业学生也可获得由企业提供的奖学金。资助方面:除可参加国家助学贷款外,还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勤工助学企业资助等不同程度的资助,帮助家庭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具体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实际情况、按学校有关规定确定。十一、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一)新生入校1个月内,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审查、复查,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为:东营职业学院,证书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十二、附则(一)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东营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权利。(二)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三)本章程由东营职业学院负责解释。(四)本章程自省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生效。十三、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546—8060069(传真)招生网址:http://zs.dyxy.edu.cn监督电话:0546-8060625详情
东营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2020-05-22
东营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一览表东营职业学院2020年综合评价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一览表详情
东营职业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020-06-13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我校2020年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各省区招生委员会关于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通知精神与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东营职业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东营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东营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简介 (一)学校全称与代码:东营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2440。 (二)校址:山东省东营市府前大街129号;邮政编码:257091。(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四)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五)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学校成立于2001年7月25日,是由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东营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六)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是国家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山东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山东省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建设单位、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学校以“双高计划”项目为引领,以高水平专业群建设为重点,坚持立德树人根本,坚持“学生中心、质量核心、特色品牌、开放融合、文化制胜”发展路径,牢牢抓住提高人才培养能力这个核心点,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质量导向、目标导向,着力加强专业课程建设、教师能力建设、特色品牌建设、制度机制建设,大力提升产教融合的契合度、人才培养的满意度、区域经济的贡献度,持续提升学校办学竞争力和学生就业创业竞争力,打造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培养具有工匠精神、精湛技艺、创新本领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建设有特色、国际化、创业型全国高职名校。学校现有教职工1058人,占地面积1902亩,建筑面积43万平方米,全日制在校生15142人,成人专科55人,累计招收培养留学生72名,教学仪器设备值14942.98万元。设石油与化学工程、石油装备与机电工程、建筑与环境工程、会计、经济贸易与管理、电子信息与传媒、生物与生态工程、教师教育等8个二级学院及混合所有制航空学院1个,开设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石油化工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等55个专业,招生范围覆盖全国18个省区。学校现有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2个,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2个,国家级重点建设专业8个,省级示范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8个,省级品牌专业群3个,3+2专本贯通专业3个,建设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2门、省级精品课程44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20门。学校建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10个、省级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有全国黄炎培职业教育奖杰出教师奖1人,省级教学名师4人,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首席技师3人,省职教青年技能名师4人。获评齐鲁最美教师、省师德标兵、省优秀教师、省高校优秀辅导员等称号25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纪检、招生工作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招生政策、法规和有关规定,研究决定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宣传、录取管理以及招生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隶属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日常工作。学校纪委负责对招生宣传、考试和录取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第四章 招生对象及招生计划 (一)普通高职招生对象为招生范围省(区)2020年参加普通高考,并且高考分数达到所在省(区)相应批次最低控制线与我校相应科类最低投档线者。 (二)东营职业学院招生总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学校公布招生计划网址:zs.dyxy.edu.cn。第五章 录取(一)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二)录取批次:山东省各科类均为专科(高职)批,其他省区依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批次录取。 (三)录取规则    1.对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批次,执行各省高考综合改革相关投档规定,在满足已公布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范围的前提下,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我校根据省教育考试院专业平行志愿分段投档提供的考生名单,按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对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进行征集(后续)志愿录取。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按投档比例提供的投档考生名单进行录取,对所有进档考生,在符合各省(区)教育考试院要求的前提下,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2.学校需要调整招生计划的,向上级招生主管部门申请,经同意后按有关规定执行。    3.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项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4.春季高考按专业类别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5.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学校不单独安排艺术类专业测试,承认具备专业测试资格的本科院校的相同或相近专业合格成绩(证)。进档考生,美术类按综合分、其他专业按文化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外语语种要求:我校英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它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我校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其它语种入学后需改学英语。    7.我校对各专业男女生比例均不设限制。    8.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校企合作类“空中乘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民航空中安全保卫、飞机机电设备维修、旅游管理、物流管理”等6个专业须取得我校面试合格证后,方可填报专业志愿。    9.录取工作在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下进行,录取结果经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后,及时向社会公布。第六章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一)各专业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的规定执行。学费为:应用化工技术、石油化工技术、化工装备技术、油气储运技术、化工自动化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设工程管理、建筑装饰工程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石油工程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云计算技术及应用、化工生物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宠物养护与驯导、园林技术、药品生产技术等普通文理专业5000元/年;工商企业管理、国际贸易实务、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电子商务、物流管理、旅游管理、物业管理、商务英语、会计、金融管理、财务管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普通文理专业4800元/年;音乐表演、影视动画、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等艺术类专业5200元/年;校企合作类专业按照省物价部门审批标准执行。    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我校拟从2020级开始实行学分制收费,学分制收费办法及标准待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批复后对社会公布并施行。    个人生活费、书籍费等一律自理。住宿费每生每年1000元。新生报到后因故退学或受校纪处分开除学籍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不满1个月者按1个月计)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10个月计算。(二)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和贫困生资助管理办法学校通过奖、贷、助、免、补等多种助学形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在校学生可以获得奖励项目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和综合奖学金等不同等级的奖学金;部分专业学生也可获得由企业提供的奖学金。资助方面:除可参加国家助学贷款外还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勤工助学企业资助等不同程度的资助,帮助家庭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具体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实际情况、按学校有关规定确定。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一)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审查、复查,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为:东营职业学院,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附则 (一)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东营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二)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 (三)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章程由东营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五)本章程自省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生效。第九章 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46-8060069,8060559  联系人:宋晓 传真:0546-8060069 邮政编码:257091 学校网址:www.dyxy.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zs.dyxy.edu.cn 监督电话:0546-8060625   详情
东营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2017-05-09
一、为保证我校2017年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各省区招生委员会关于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通知精神与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二、学校简介(一)学校全称与代码:东营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2440。(二)校址:山东省东营市府前大街129号;邮政编码:257091。(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四)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五)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东营职业学院成立于2001年7月25日,由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东营市人民政府举办。(六)学校基本情况:东营职业学院成立于2001年,是山东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学校占地1902亩,建筑面积43.02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51亿元,全日制普通专科在校生15681人。现有专任教师639人,建成了850人的兼职教师资源库。学校座落在黄河三角洲中心城市——东营市,位属经济快速发展的环渤海城市群和山东半岛城市群,是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这两大国家发展战略交汇叠加的区域,是油田胜利油田所在地和全国最大石油装备制造业基地,石油装备制造主营业务占全国行业的1/3。作为东部沿海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之一,东营先后荣获国家卫生城、全国环境保护模范城、国家技术创新工程示范城、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最具经济效率竞争力城市、中国地级十大活力城市、中国石油装备城市等多项荣誉称号,2015年荣膺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十三五”期间,东营市将构筑起以现代农业为基础,先进制造业为支柱、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为引领的现代产业体系,打造成为全国重要的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区、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引领区、环渤海地区重要节点城市和区域中心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急需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为毕业生提供了良好的就业环境。(七)专业设置:设有石油与化学工程、石油装备与机电工程、建筑与环境工程、会计、经济贸易与管理、电子信息与传媒、生物与生态工程、教师教育等8个二级学院,招生应用化工技术、石油生产技术、化工装备技术、油气储运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设工程管理、建筑装饰工程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环境艺术设计、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石油工程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营销服务、电梯工程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影视动画、艺术设计、物联网应用技术、工商企业管理、国际贸易实务、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报关与国际货运、物流管理、旅游管理、物业管理、商务英语、会计、金融管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音乐表演、化工生物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畜牧兽医、园林技术、药品生产技术等44个专业。对接区域主导产业,打造了石油化工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等品牌特色专业,建设了2个省级示范专业、8个省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品牌专业群。引进优质教育资源,校企共建汽车检测与维修、软件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物流管理等6个专业。学校积极推进项目化教学改革,实施“双证书”制度,不断提高学生职业能力。三、招生对象普通高职招生对象为招生范围省(区)2017年参加普通高考并且高考分数达到所在省(区)相应批次最低控制线与我校相应科类最低投档线者;单独招生对象为山东省已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我校单独招生报考条件者。四、招生计划东营职业学院招生总计划以教育部下达为准,春季高考计划以山东省教育厅下达为准,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填报志愿指南为准。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学校公布招生计划网址:http://zs.dyxy.net。五、录取(一)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二)录取批次:山东省各科类均为专科(高职)批,单独招生提前录取,其他省区依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批次录取。(三)录取规则1.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2.按省招生主管部门的志愿设置和投档原则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3.专业按志愿优先原则录取,若某专业第一专业志愿考生超过计划数,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分低的考生再按第二专业志愿排序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满足某专业计划,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仍不满足则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安排专业,依此类推。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调剂者,可录取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将予以退档。省外全部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第一专业志愿进行录取,考生所在省的政策要求必须按照该省录取原则录取的除外。4.专业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项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5.“限体育专业测试合格考生”报考的专业仅招收取得《全省体育专业测试合格证》的考生,录取按教育部和省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6.单独招生考试及录取执行《东营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章程》以及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规定。7.春季高考按专业类别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8.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学校不单独安排艺术类专业测试,承认具备专业测试资格的本科院校的同类专业合格成绩(证)。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有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成绩平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9.外语语种要求:我校英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它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我校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其它语种入学后需改学英语。10.我校对各专业男女生比例均不设限制。11.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12.录取工作在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下进行,录取结果经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后,通过招办咨询电话、学校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向社会公布。13.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及新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一律予以退回。六、收费标准各专业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的规定执行。学费为:应用化工技术、石油生产技术、化工装备技术、油气储运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设工程管理、建筑装饰工程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环境艺术设计、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石油工程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电梯工程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化工生物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畜牧兽医、园林技术、药品生产技术等普通文理专业5000元/年;工商企业管理、国际贸易实务、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报关与国际货运、物流管理、旅游管理、物业管理、商务英语、会计、金融管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普通文理专业4800元/年;音乐表演、影视动画、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等艺术类专业5200元/年;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软件技术、市场营销等4个校企合作专业8500元/年;会计(主办会计方向)、物联网应用技术(系统集成与应用开发方向)等2个校企合作专业8800元/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表。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个人生活费、书籍费等一律自理。住宿费每生每年800元。新生报到后因故退学或受校纪处分开除学籍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不满1个月者按1个月计)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10个月计算。七、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和贫困生资助管理办法学院通过奖、贷、助、免、补等多种助学形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在校学生可以获得奖励项目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和综合奖学金等不同等级的奖学金;部分专业学生也可获得由企业提供的奖学金。资助方面:除可参加国家助学贷款外还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勤工助学企业资助等不同程度的资助,帮助家庭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具体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实际情况、按学校有关规定确定。八、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为:东营职业学院,证书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九、其他事项1.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东营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2.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3.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4.本章程由东营职业学院负责解释。5.本章程自省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生效。十、咨询、联系方式1.学校招生就业处联系电话:0546—8060069,8060559,8060063,8060655,80600112.联系人:尹凤川3.传真:0546-80600694.邮政编码:2570915.学校网址:www.dyxy.edu.cn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dyxy.net6.监督电话:0546-8060625  详情
东营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2018-06-05
一、为保证我校2018年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各省区招生委员会关于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通知精神与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二、学校简介(一)学校全称与代码:东营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2440。(二)校址:山东省东营市府前大街129号;邮政编码:257091。(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四)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五)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东营职业学院成立于2001年7月25日,由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东营市人民政府举办。(六)学校基本情况:东营职业学院成立于2001年,是山东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学校占地1902亩,建筑面积43.02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51亿元,全日制在校生16000人。现有专任教师639人,建成了850人的兼职教师资源库。学校座落在黄河三角洲中心城市——东营市,位属经济快速发展的环渤海城市群和山东半岛城市群,是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这两大国家发展战略交汇叠加的区域,是油田胜利油田所在地和全国最大石油装备制造业基地,石油装备制造主营业务占全国行业的1/3。作为东部沿海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之一,东营先后荣获国家卫生城、全国环境保护模范城、国家技术创新工程示范城、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最具经济效率竞争力城市、中国地级十大活力城市、中国石油装备城市等多项荣誉称号,2015年荣膺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十三五”期间,东营市将构筑起以现代农业为基础,先进制造业为支柱、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为引领的现代产业体系,打造成为全国重要的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区、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引领区、环渤海地区重要节点城市和区域中心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急需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为毕业生提供了良好的就业环境。(七)专业设置:设有石油与化学工程、石油装备与机电工程、建筑与环境工程、会计、经济贸易与管理、电子信息与传媒、生物与生态工程、教师教育等8个二级学院,招生应用化工技术、石油生产技术、化工装备技术、油气储运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设工程管理、建筑装饰工程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环境艺术设计、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石油工程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营销服务、电梯工程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影视动画、艺术设计、物联网应用技术、工商企业管理、国际贸易实务、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报关与国际货运、物流管理、旅游管理、物业管理、商务英语、会计、金融管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音乐表演、化工生物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畜牧兽医、园林技术、药品生产技术、空中乘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民航空中安全保卫等47个专业。对接区域主导产业,打造了石油化工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等品牌特色专业,建设了8个国家级重点建设专业,2个省级示范专业、8个省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品牌专业群。引进优质教育资源,校企共建汽车检测与维修、软件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物流管理等6个专业。学校积极推进项目化教学改革,实施“双证书”制度,不断提高学生职业能力。三、招生对象普通高职招生对象为招生范围省(区)2018年参加普通高考并且高考分数达到所在省(区)相应批次最低控制线与我校相应科类最低投档线者;单独招生对象为山东省已参加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我校单独招生报考条件者。四、招生计划东营职业学院招生总计划以教育部下达为准,春季高考计划以山东省教育厅下达为准,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填报志愿指南为准。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学校公布招生计划网址:zs.dyxy.edu.cn。五、录取(一)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二)录取批次:山东省各科类均为专科(高职)批,单独招生提前录取,其他省区依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批次录取。(三)录取规则 1.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2.按省招生主管部门的志愿设置和投档原则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3.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依次分配专业。专业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参考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和考生位次;进档考生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录取条件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省外全部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第一专业志愿进行录取,考生所在省的政策要求必须按照该省录取原则录取的除外。 4.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项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5.“限体育专业测试合格考生”报考的专业仅招收取得《全省体育专业测试合格证》的考生,录取按教育部和省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6.单独招生考试及录取执行《东营职业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章程》以及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规定。 7.春季高考按专业类别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8.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学校不单独安排艺术类专业测试,非统考专业承认具备专业测试资格的本科院校的相关专业类别内相同或相近专业合格成绩(证)。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有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成绩平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9.外语语种要求:我校英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它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我校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其它语种入学后需改学英语。 10.我校对各专业男女生比例均不设限制。 11.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12.录取工作在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下进行,录取结果经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后,通过招办咨询电话、学校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向社会公布。 13.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及新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一律予以退回。六、收费标准各专业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的规定执行。学费为:应用化工技术、石油生产技术、化工装备技术、油气储运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设工程管理、建筑装饰工程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环境艺术设计、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石油工程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电梯工程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化工生物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畜牧兽医、园林技术、药品生产技术等普通文理专业5000元/年;工商企业管理、国际贸易实务、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报关与国际货运、物流管理、旅游管理、物业管理、商务英语、会计、金融管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普通文理专业4800元/年;音乐表演、影视动画、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等艺术类专业5200元/年;校企合作类专业按照省物价部门审批标准执行。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表。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个人生活费、书籍费等一律自理。住宿费每生每年800元。新生报到后因故退学或受校纪处分开除学籍的,根据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规定,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不满1个月者按1个月计)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10个月计算。七、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和贫困生资助管理办法学院通过奖、贷、助、免、补等多种助学形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在校学生可以获得奖励项目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和综合奖学金等不同等级的奖学金;部分专业学生也可获得由企业提供的奖学金。资助方面:除可参加国家助学贷款外还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勤工助学企业资助等不同程度的资助,帮助家庭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具体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实际情况、按学校有关规定确定。八、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为:东营职业学院,证书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九、其他事项 1.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东营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2.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 3.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4.本章程由东营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5.本章程自省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生效。 十、咨询、联系方式 1.学校招生就业处联系电话:0546—8060069,8060559,8060063,8060655,8063218 2.联系人:尹凤川 3.传真:0546-8060069 4.邮政编码:257091 5.学校网址:www.dyxy.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zs.dyxy.edu.cn 6.监督电话:0546-8060625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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