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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胜利职业学院

所在地:东营 类型:工科类/理工类

  • 山东胜利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山东胜利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2020-05-22
第一章 总 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0 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0〕4 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胜利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第二条 山东胜利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第三条 山东胜利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胜利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3316。第五条 学院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高职(专科)。第七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北二路504号。第八条 学院基本情况山东胜利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由中国石化集团胜利油田创建,东营市人民政府承接续办,其前身为成立于1973年的国家重点中等专业学校--胜利石油学校和胜利油田卫生学校。学院坐落于全国文明城市、中国百强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国际湿地城市——山东省东营市。学院占地44.12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7.04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951.54万元;设有石油工程技术、油气储运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物流管理、电子商务、电气自动化技术、建筑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化工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药学、护理、康复治疗技术、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等15个高职专业。建校40多年来,学院已培养各类专业人才9万多人,绝大部分毕业生成为企业或地方生产经营、社会管理的骨干,涌现出了全国十大杰出青年、科技创业奖获得者、全国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一大批优秀毕业生。学院在历次山东省评估工作中获评优秀,先后获得“全国职工教育培训优秀示范点”“全国优秀成人继续教育院校”“中国企业先进教育单位百强”“全国职业指导与创新教育先进单位”“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油气工程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山东省企业实习实训基地”“山东省职业教育与创业教育先进学校”“东营市创业就业培训基地”等多项荣誉称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九条 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院录取原则和工作方案,协调处理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确保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实施。第十条 学院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健全监督机制,严格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方案进行,接受社会的监督,保证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监督电话:0546-8551709。第十一条 学院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二条 学院2020年面向山东省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共计1100人(最终招生计划以山东省教育厅公布为准),分专业招生计划如下:序号专业名称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合计学制学费(元/年)备注类别计划人数1护理护理6025853年5000单独招生仅限已通过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的中等职业学校“护理类”毕业生报考2药学不限制305353年50003康复治疗技术不限制3015453年50004计算机应用技术不限制1510253年50005电气自动化技术不限制2520453年50006物联网应用技术不限制1510253年50007物流管理不限制1530453年50008电子商务不限制2025453年50009石油工程技术不限制2025453年500010油气储运技术不限制2025453年500011石油工程技术(与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育发展中心合作)不限制1038483年5000培训费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审批备案标准收取12油气储运技术(与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育发展中心合作)不限制1038483年500013电子商务(与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育发展中心合作)不限制2038583年500014建筑工程技术(环境艺术设计)(与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育发展中心合作)不限制058583年500015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计)(与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育发展中心合作)不限制3038683年500016建筑工程技术(山东广拼多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订单培养)不限制20002003年5000仅限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报考17物联网应用技术(校企合作,与天津滨海迅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不限制1010203年880018计算机应用技术(校企合作,与天津滨海迅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不限制2020403年880019电子商务(校企合作,与天津滨海迅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不限制1010203年880020计算机应用技术(校企合作,与武汉美斯坦福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合作)不限制40601003年8800总 人 数6005001100 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三条 报名条件(一)报名范围1.单独招生:已通过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2.综合评价招生:已通过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二)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三)外语语种不限,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四)申请免试的考生须为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及以上奖项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经资格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可免试进入学院对应专业学习。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试点院校。第十四条 报名方法(一)参加学院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0年5月21日—24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选报高校和专业。(二)报名审核通过后,取得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将在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sdslvc.cn)公布。(三)取得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需登录学院官网(网址:http://www.sdslvc.edu.cn)的招生报名窗口进行缴费(报名费30元、考试费50元,合计80元),并打印《山东胜利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准考证》和《山东胜利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报名表》。(四)申请免试的考生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有关获奖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聘用合同证明等复印件各1份。对于在报名环节中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成绩和录取资格。第十五条 考核内容(一)考试内容1.单独招生主要考察考生的理论及专业知识基础,重点考核考生对报考专业的基本知识、专业技能熟悉与掌握程度等,采用网上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2.综合评价招生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能力和职业潜质,包括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1)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各科目成绩之和)÷10,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和信息技术,各考试科目满分100分。(2)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重点考核考生的道德品质、交流合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等,由学院组织专家依据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档案材料进行评价赋分,满分100分。(3)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重点考核考生对专业的了解程度、兴趣爱好、职业价值观、职业性格与报考专业的匹配程度,以及学生学习及将来从事某专业(职业)所应具备的潜能等,采用网上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4)考生综合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70%+综合素质评价成绩×10%+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20%。(二)考试时间网上面试时间为2020年6月1日—3日,具体时间以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时间为准。第十六条 命题、考试与评卷(一)试题由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要求,组织聘请政治素质好、学术水平高的专家命题,并安排专人对试题进行审核。(二)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严格按照《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执行,严格考试管理过程,严肃考风考纪。对在考试过程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36号令)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三)学院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分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卷工作公平、公正、透明。第十七条 录取规则(一)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要求,本着公平、公正、透明原则,择优录取。(二)按照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分别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对于录取线上的考生,遵循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三)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均可兼报3个专业志愿,设“专业是否服从调剂”。若服从调剂志愿选择“是”,而所报3个专业都无法录取,且考生成绩在最低录取资格线以上,会将其调剂到计划未满专业;若服从调剂志愿选择“否”,而所报3个志愿都无法录取,无论考生成绩为多少,均会被退档,不予录取。报考多个专业的考生,按所报第一个专业参加学院考试。1.单独招生的护理专业,仅限已通过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的中等职业学校“护理类”毕业生报考。2.单独招生的建筑工程技术专业(为山东广拼多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订单培养),仅限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报考。(四)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可在招生类别和专业间调剂使用,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时使用。(五)学院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录取规则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六)公示无异议,学院于6月8日前将拟录取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并办理录取手续后,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七)凡被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山东省2020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第六章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第十八条 各专业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统一规定执行。(一)各专业学费标准见山东胜利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二)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700元—1300元。(三)学生个人生活费、书籍费等自理。第十九条 学生报到后因故退学或受校纪处分开除学籍的,根据《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规定,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不满1个月者按1个月计)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10个月计算。第二十条 学院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部分专业学生还可获得由企业提供的专项奖学金,建立了奖、助、免、补等多种形式融于一体的学生奖励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第二十一条 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到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应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第二十二条 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第二十三条 学生学习期满并考核合格,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为:山东胜利职业学院。第二十四条 建筑工程技术(为山东广拼多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订单培养)专业,招收的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学生,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职院校扩招和学生培养管理的通知》(鲁教职函〔2019〕9号)要求,本着“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结合企业人才需求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弹性学制,学制3年。学生学习期满并考核合格,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为:山东胜利职业学院。 第八章 附 则第二十五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山东胜利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二十六条 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山东胜利职业学院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学院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北二路504号 邮编:257097学院网址:www.sdslvc.edu.cn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zs.sdslvc.cn招生联系电话:0546-8553818 8680677 8680678 详情
山东胜利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2020-05-22
学院2020年面向山东省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共计1100人(最终招生计划以山东省教育厅公布为准),分专业招生计划如下:序号专业名称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合计学制学费(元/年)备注类别计划人数1护理护理6025853年5000单独招生仅限已通过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的中等职业学校“护理类”毕业生报考2药学不限制305353年50003康复治疗技术不限制3015453年50004计算机应用技术不限制1510253年50005电气自动化技术不限制2520453年50006物联网应用技术不限制1510253年50007物流管理不限制1530453年50008电子商务不限制2025453年50009石油工程技术不限制2025453年500010油气储运技术不限制2025453年500011石油工程技术(与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育发展中心合作)不限制1038483年5000培训费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审批备案标准收取12油气储运技术(与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育发展中心合作)不限制1038483年500013电子商务(与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育发展中心合作)不限制2038583年500014建筑工程技术(环境艺术设计)(与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育发展中心合作)不限制058583年500015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计)(与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育发展中心合作)不限制3038683年500016建筑工程技术(山东广拼多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订单培养)不限制20002003年5000仅限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报考17物联网应用技术(校企合作,与天津滨海迅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不限制1010203年880018计算机应用技术(校企合作,与天津滨海迅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不限制2020403年880019电子商务(校企合作,与天津滨海迅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不限制1010203年880020计算机应用技术(校企合作,与武汉美斯坦福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合作)不限制40601003年8800总 人 数6005001100详情
山东胜利职业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020-06-13
  第一章  总  则为做好山东胜利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工作,维护学院的声誉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山东胜利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胜利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第二条  山东胜利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第三条 山东胜利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院概况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胜利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3316。第五条 学院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高职(专科)。第七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北二路504号。第八条 学院基本情况山东胜利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由中国石化集团胜利油田创建,东营市人民政府承接续办,其前身为成立于1973年的国家重点中等专业学校--胜利石油学校和胜利油田卫生学校。学院坐落于全国文明城市、中国百强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国际湿地城市——山东省东营市。学院占地44.12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7.04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951.54万元;设有石油工程技术、油气储运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物流管理、电子商务、电气自动化技术、建筑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化工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药学、护理、康复治疗技术、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等15个高职专业。学院先后获得“全国职工教育培训优秀示范点”“全国优秀成人继续教育院校”“中国企业先进教育单位百强”“全国职业指导与创新教育先进单位”“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油气工程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山东省企业实习实训基地”“山东省职业教育与创业教育先进学校”“东营市创业就业培训基地”等多项荣誉称号。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九条 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院录取原则和工作方案,协调处理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确保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实施。第十条 学院纪检部门全程参与招生与录取工作,健全监督机制,严格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方案进行,接受社会的监督,保证招生与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监督电话:0546-8551709。第十一条 学院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管理人员参加招生与录取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招生录取工作。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二条 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以各省审批下达的招生计划及分专业招生计划为准。学院招生计划和专业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后,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三条 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原则,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第十四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省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第十五条 录取时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对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根据各专业计划数,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则在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与志愿相近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各专业均不提选考科目要求,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对各专业进档考生依次录取。第十六条 外语语种不限。学院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其他语种考生入学后需改学英语。第十七条 学院对各专业男女比例均不设限制。第十八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第十九条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下进行,录取结果经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后,通过学院招生咨询电话、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向社会公布。 第六章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第二十条 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统一规定执行。(一)普通专业学费5000元(与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育发展中心合作专业另外收取培训费,培训费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审批备案标准收取),校企合作专业学费8800元。如学费标准调整,按省最新文件规定执行。(二)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700元—1300元。(三)学生个人生活费、书籍费等自理。第二十一条 学生报到后因故退学或受校纪处分开除学籍的,根据《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规定,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不满1个月者按1个月计)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10个月计算。第二十二条 学院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部分专业学生还可获得由企业提供的专项奖学金,建立了奖、助、免、补等多种形式融于一体的学生奖励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第二十三条 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到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应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第二十四条 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第二十五条 学生学习期满并考核合格,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为:山东胜利职业学院。第八章  附  则第二十六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山东胜利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二十七条 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山东胜利职业学院负责解释。第二十九条 联系方式:(一)学院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北二路504号 邮编:257097(二)学院网址:www.sdslvc.edu.cn(三)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zs.sdslvc.cn(四)招生联系电话:0546-8553818  8680677  8680678    详情
山东胜利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2018-05-31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做好山东胜利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工作,维护学院的声誉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山东胜利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胜利职业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第三条 山东胜利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原则。第四条 山东胜利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院概况第五条 学院全称:山东胜利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3316。第六条 学院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第七条 学院办学层次:高职(专科)。第八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北二路504号。第九条 学院基本情况山东胜利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国家教育部备案、胜利油田创建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其前身为1973年建校的胜利石油学校和1981年建校的胜利油田师范专科学校。学院于2003年5月成立以来,根据国家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策部署,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的办学思想,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学生的办学理念,坚持服务企业、面向社会、质量立校、突出实践教学的办学方向,坚持产学研结合、产教结合、校企结合、多元开发的发展道路,实现了学院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为优化东营市高等职业教育布局,充分发挥学院的资源优势和办学特色,促进区域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东营市人民政府和胜利油田于2017年11月签署山东胜利职业学院办学资质移交框架协议,标志着学院由胜利油田办学转为东营市人民政府主导办学。变更办学主体后的山东胜利职业学院,按照高起点定位、高质量办学原则,以培养适应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新旧动能转换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为目标,通过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专业布局调整和师资队伍建设,加快教学设施升级和校园环境改造,开启了向全国一流高等职业院校迈进的新征程。1.师资力量。学院现有专任教师283人,其中,教授17人、副教授177人;硕士159人,博士3人;全国优秀教师、山东省优秀教师等共44人。学院还聘任了190余名企业专家和技能大师为兼职教师,形成了一支以专任教师为骨干、以兼职教师为补充、专兼结合的高层次、高素质、高水平的师资队伍。2.办学条件。学院占地5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固定资产净值1.2亿元;图书馆建筑面积9000余平方米,藏书56.7 万册。建有各类专业实验实训室92个,拥有ZJ50DB钻机、ZJ40L钻机、井下作业通井机、游梁式抽油机、12V190柴油机等各类实训设备和70DB钻井、采油工程、油气集输、带压作业等各类仿真模拟系统100余台(套);建设了国家安全应急响应演练训练基地、中国石化油气生产信息化培训基地、胜利油田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胜利油田技能人才创新孵化基地、胜利油田应急救护训练中心等实训基地,并与多家企业建立了校外实习基地,较好地满足了学生实验实训和技能训练要求。3.办学特色。学院从区域经济发展和企业生产建设对人才的实际需求出发,通过优化专业结构和师资结构,重点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成效显著,人才培养工作与区域经济发展和企业生产建设的联系日益紧密,形成了以石油类专业为特色,机电、机械类等专业为补充,工、经、医专业相结合,门类齐全的专业体系。学院共设有普通高职专业26个,对口高职专业13个,五年一贯制高职专业15个,整体办学功能和办学实力位于全国石油石化系统职业院校前列。近几年来,学院共完成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30余项,正式出版教材60余部,出版著作4部,申请专利20余项,公开发表论文500余篇。4.就业前景。学院高度重视学生就业工作,对学生就业实行全程、全员、全方位指导。通过构建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就业指导课程建设、开展就业信息服务、建立毕业生就业实习基地、组织毕业生专场招聘会等措施,积极为毕业生就业开辟渠道,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较高水平,其中石油类、机电类等专业毕业生就业质量相对突出。建校40多年来,学院已培养各类专业人才8万多人,绝大部分毕业生成为企业或地方生产经营、社会管理的骨干,涌现出了全国十大杰出青年、科技创业奖获得者、全国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一大批优秀毕业生。学院先后被评为“全国职工教育培训优秀示范点”“中国企业先进教育单位百强”“全国职业指导与创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山东省企业实习实训基地”“山东省职业教育与创业教育先进学校”“东营市创业就业培训基地”“胜利油田文明先进单位”“胜利油田教育培训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十条 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研究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工作。第十二条 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专业第十三条 学院2018年共设9个招生专业:油气储运技术、油气开采技术、应用化工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护理、药学、计算机应用技术、建筑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第十四条 学院招生计划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后,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指南、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五条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第十六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省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第十七条 对于投档进入我院的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录取。若某专业第一专业志愿考生超过计划数,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成绩低的考生再按第二专业志愿排序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满足某专业计划,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仍不满足则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安排专业,依此类推。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调剂者,按志愿相近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计划未满额专业;对专业志愿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第十八条 专业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成绩要求。第十九条 外语语种不限。学院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其他语种考生入学后需改学英语。第二十条 学院对各专业男女比例均不设限制。第二十一条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第二十二条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下进行,录取结果经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后,通过学院招生咨询电话、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向社会公布。第二十三条 学院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或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取消其入学资格。第六章 收费标准第二十四条 各专业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统一规定执行。1.普通高职文理类各专业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5000元。2.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500元~1200元。3.学生个人生活费、书籍费等自理。第二十五条 学生报到后因故退学或受校纪处分开除学籍的,根据《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规定,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不满1个月者按1个月计)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10个月计算。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六条 学院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校内奖助学金,建立了奖、助、免、补等多种形式融于一体的学生奖励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第二十七条 学生学习期满并考核合格,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为:山东胜利职业学院。第八章  附则第二十八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山东胜利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二十九条 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山东胜利职业学院负责解释。第三十一条 联系方式:1.学院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北二路504号 邮编:2570972.招生联系电话:0546-8557902  8553818 8792747(传真)3.联系人:杨  峰  详情
山东胜利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2019-05-23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做好山东胜利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工作,维护学院的声誉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山东胜利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胜利职业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第三条 山东胜利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原则。第四条 山东胜利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院概况第五条 学院全称:山东胜利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3316。第六条 学院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第七条 学院办学层次:高职(专科)。第八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北二路504号。第九条 学院基本情况山东胜利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东营市人民政府主办、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占地49.6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6.16万平方米。现有专任教师260人,其中,教授17人、副教授177人;硕士106人,博士2人;全国优秀教师、山东省优秀教师等共44人,“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比例为85.4%。学院还聘任了190余名企业专家和技能大师为兼职教师,形成了一支以专任教师为骨干、以兼职教师为补充、专兼结合的高层次、高素质、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学院现设有石油工程学院、化学工程学院、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基础教学部等7个二级学院,共有石油工程技术、油气储运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物流管理、电气自动化技术、建筑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应用化工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药学、护理、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12个普通高职招生专业,建有各类专业实验实训室92个,拥有ZJ50DB钻机、ZJ40L钻机、井下作业通井机、游梁式抽油机、12V190柴油机等各类实训设备和70DB钻井、采油工程、油气集输、带压作业等各类仿真模拟系统100余台(套);建有国家安全应急响应演练训练基地、中国石化油气生产信息化培训基地、胜利油田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胜利油田技能人才创新孵化基地等多个实训基地,并与30多家企业建立了校外实习基地。经原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评估验收,学院被确定为省级技能培训基地,有31个工种可在学院培训和鉴定。学院先后被评为“全国职工教育培训优秀示范点”“中国企业先进教育单位百强”“全国职业指导与创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山东省企业实习实训基地”“山东省职业教育与创业教育先进学校”“东营市创业就业培训基地”“胜利油田文明先进单位”“胜利油田教育培训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十条 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研究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就业与学生工作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工作。第十二条 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保证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透明,监督电话:0546-8551709。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专业第十三条 学院2019年面向全国招收三年制专科生,招生专业:油气储运技术、石油工程技术、应用化工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护理、药学、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校企合作)、建筑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校企合作)、物流管理。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以山东省下达的招生计划及分专业招生计划为准。第十四条 学院招生计划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后,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指南、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五条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原则,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第十六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省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第十七条 对投档进入我院的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择优录取。若某专业第一专业志愿考生超过计划数,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成绩低的考生再按第二专业志愿排序录取,依此类推;若上线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则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志愿录取,依此类推。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者,按志愿相近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计划未满额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第十八条 专业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成绩要求。第十九条 外语语种不限。学院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其他语种考生入学后需改学英语。第二十条 学院对各专业男女比例均不设限制。第二十一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第二十二条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下进行,录取结果经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后,通过学院招生咨询电话、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向社会公布。第六章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第二十三条 各专业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统一规定执行。(一)文理类普通专业学费5000,校企合作专业按照山东省物价局的批复规定执行。(二)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700元—900元。(三)学生个人生活费、书籍费等自理。第二十四条 学生报到后因故退学或受校纪处分开除学籍的,根据《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 号)规定,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不满1个月者按1个月计)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10个月计算。    第二十五条 学院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部分专业学生还可获得由企业提供的专项奖学金,建立了奖、助、免、补等多种形式融于一体的学生奖励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第二十六条 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到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应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第二十七条 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或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学生学习期满并考核合格,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为:山东胜利职业学院。第八章  附则第二十九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山东胜利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三十条 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山东胜利职业学院负责解释。第三十二条 联系方式:(一)学院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北二路504号 邮编:257097(二)学院网址:www.sdslvc.edu.cn;www.sdslvc.cn(三)招生联系电话:0546-8553818  8680677  8680678(四)传真电话:0546-8557902    详情
山东胜利职业学院2009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009-04-13
第一章 总则根据山东省教育厅鲁教高函(2009)5号文件《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度普通高校招生章程的制定和审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维护山东胜利职业学院的声誉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学院全称:山东胜利职业学院第二条 学院代码:国标代码13316第三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第四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北二路504号?第二章? 学院概况第六条 山东胜利职业学院是2003年5月14日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由胜利石油管理局举办的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学院的前身是胜利石油学校、胜利油田师范专科学校,已有36年的办学历史。学院地处全国第二大油田——胜利油田基地,座落在美丽富饶的黄河三角洲中心城市——山东省东营市。学院设油气勘查与信息工程系、石油工程系、储运与建筑工程系、机电工程系、电气与自动化控制工程系、管理工程系六个系,建设工程分院、交通工程分院、医疗卫生分院三个分院。第七条 雄厚的师资力量。学院现有专任教师344人。在专任教师中,有教授6人、副教授87人、高级讲师63人;硕士51人,在读博士3人,在读硕士54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山东省优秀教师5人,局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12人,局级优秀青年知识分子16人。另外,学院还聘请了79名专家担任兼职教授,形成了一支以专任教师为骨干、以兼职教师为补充、专兼结合的高层次、高素质、高水平的师资队伍。第八条 优越的办学条件。学院占地744.8亩,建筑面积21.8万平方米,固定资产1.7亿元。建有实习工厂、职业技能训练中心、汽车驾驶与维修中心等3大校内实习训练基地和钻井工程实训室、油气开采实训室、油气储运实训室等86个综合性专业实验实训室,拥有数控机床、实习井、钻机、抽油机、通井机、作业机等各类教学仪器设备4610余台(套),教学仪器设备总值7358万元。学院建有50多个微机室、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室,信息电教中心、设备功能齐全,教学用微机1654台。学院图书馆占地9363 平方米,藏书52.6万册。第九条 鲜明的办学特色。学院充分发挥企业办学优势,专业设置和学科内容紧密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先后开办了油气开采技术、钻井技术、石油与天然气地质勘探技术、油气储运技术、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等专业。已开办普通高职26个专业、对口高职13个专业、五年一贯制高职15个专业。其中,省级重点专业2个、省级教改专业1个,形成了以石油类专业为主干、社会通用类专业为补充的专业布局。“发挥企业办学优势,走产学研结合之路,培养高技能人才”成为学院办学的亮点。第十条 良好的教育质量。学院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加强实践教学,突出技能训练,提升教学质量,提高毕业生就业率,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教学工作指导思想,积极进行高职教育培养模式的探索和研究,大力加强精品课程和教材建设,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第十一条 完善的管理制度。学院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一切,为了一切学生”的指导思想,制订了一系列科学、规范的规章制度,实行准军事化管理,育人环境优雅。为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学院从实际出发,实行奖、助学金制度,对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奖励。对家庭确有困难的学生,妥善安排勤工助学,发放特困生补助金,确保学生在校安心学习,完成学业。 第十二条 广阔的就业前景。学院十分重视学生的就业工作,设有专门的就业指导部门,对学生的就业实行全程、全员、全方位指导,实行推荐就业和学生自主择业相结合。通过定期举办人才需求洽谈会等形式,积极为毕业生的就业开辟渠道。学院给考核合格的学生颁发“五证”(毕业证、汽车驾驶证、计算机等级证、英语等级证、职业技能等级证),为学生就业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凡要求学院推荐就业的毕业生,我院都愿为其提供就业岗位,并全部推荐就业。 第十三条? 在办学过程中,我院不断加大资金投入,确保教学设施不断更新完善,办学势力越来越强,办学信誉得到社会广泛认可。2008年12月,山东省教育厅专家组对我院进行了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获“优秀”等级。几年来,学院先后被评为“全国职业指导与创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职业教育与创业先进单位”“山东省职教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大中专学生暑假三下乡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单位”、“山东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研基地”等荣誉称号。?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十四条2009年招生计划:普通高职(专科)1000人,对口高职(专科)100人。第十五条 山东胜利职业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六条 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第十七条 各专业招生男女比例不限,体检标准按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十八条外语语种不限(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其他语种考生入学后需改学英语)。第十九条 山东胜利职业学院录取批次属于专科(高职)二批录取院校。凡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只要进入学院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录取计划内的考生将全部录取。学院优先满足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考生的专业。非第一志愿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如专业计划允许,且服从调剂,尽量满足考生志愿。第二十条 学院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状况的发展变化,必要时按规定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并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第二十一条 新生录取结果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山东胜利职业学院招生就业网查询,或与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联系电话查询。?第五章 学费标准第二十二条 按照鲁政办发(2000)68号文件的规定标准收取学费,并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普通高职(专科)、对口高职(专科):4800-5000元/年.人。第二十三条 学生由于自身原因提出退学,在校学习时间不足一学期的按一学期收取学费和住宿费,满一学期不足一学年的按一学年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第六章 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及贫困生资助第二十四条 学院为鼓励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更好的完成学业,设有各项奖学金、助学金、特困生补助金,对特困生的学费实行减、免、缓,并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1、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人.年。2、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家庭困难的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2000元。具体分为三档:一档1000元;二档2000元;三档3000元。3、勤工助学岗:岗位报酬4元/工时,按每天两工时算,一月收入240元左右。4、学院还积极协调生源地相关部门为考生办理贷款手续。并为特别困难的考生提供绿色通道。?第七章 其他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校后,按照国家和学院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并按国家规定电子注册。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二十六条 专升本政策依据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 学生学习期满,经考核合格,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发给山东省人事厅签发的《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名称:山东胜利职业学院(可在教育部网站进行查询)。第八章 附则第二十八条 我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若与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以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山东胜利职业学院负责解释。山东胜利职业学院联系方式1、学院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北二路504号2、邮政编码:257097 3、招生电话:0546-8557912 ?8557902 85513874、传 真:0546-8557902 5、学院网址:www.sdslvc.com 6、招生信箱:sdslzjb@163.com7、招生联系人:张老师? 崔老师? 牟老师此招生章程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备案详细内容可参见教育厅和教育部网站:www.sdpec.edu.cn http://gaokao.chsi.com.cn?附件1:山东胜利职业学院2009年普通高职(专科)分专业招生计划序号专业名称学制招生计划备注理科文科1应用化工技术35050?2钻井技术38080?3油气开采技术38080?4机械制造与自动化35050?5数控技术35050?6机电一体化技术35050?7油气储运技术35050?8建筑工程技术35050?9电气自动化技术35050?10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35050?11石油与天然气地质勘探技术35050?12会计电算化345153013市场营销345153014焊接技术及自动化35050?15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3100100?16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35050?17护理370304018药学33030?合计??1000900100?附件2:山东胜利职业学院2009年对口高职(专科)分专业招生计划序号专业名称学制招生计划备注1数控技术350?2护理350?合计??100? 2009年我院全部在山东省招生。详情
山东胜利职业学院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010-04-13
山东胜利职业学院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做好山东胜利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工作,维护学院的声誉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胜利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第二章? 学院概况第三条 学院全称:山东胜利职业学院第四条 学院代码:13316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第七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北二路504号第八条 山东胜利职业学院于2003年5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国家教育部备案,胜利石油管理局(胜利油田)主办,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公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前身为胜利石油学校、胜利油田师范专科学校,已有37年的办学历史。学院设油气勘查与信息工程系、石油工程系、储运与建筑工程系、机电工程系、电气与自动控制工程系、管理工程系六个系,建设工程分院、交通工程分院、医疗卫生分院三所分院。第九条 雄厚的师资力量。学院现有专任教师338人。其中,教授1人、副教授165人、高级讲师86人;硕士62人、在读博士3人、在读硕士54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山东省优秀教师5人、局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12人、局级优秀青年知识分子16人;另有高级技师7人、技师23人。学院还长期聘请130多名校外专家、教授、首席大师作为兼职教师。第十条 优越的办学条件。学院占地面积744.8亩,建筑面积20.7万平方米;设有26个普通高职专业,形成了以石油类专业为特色,机、电、经、医相结合,门类相对齐全的专业体系;建有实习工厂、职业技能训练中心、汽车驾驶与维修中心3大校内实习训练基地、56个综合性专业实训室和80个校外实习基地;固定资产1.9亿元;图书馆建筑面积9000多平方米,藏书53.1万册;教学用微机1600余台,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室座位5774个。第十一条 鲜明的办学特色 学院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充分发挥企业办学优势,坚持校企合作、工学结合育人模式,专业设置和学科内容紧密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先后开办普通高职26个专业、对口高职13个专业、五年一贯制高职15个专业,形成了以石油类专业为主干、社会通用类专业为补充的专业布局。“发挥企业办学优势,走产学研结合之路,培养高技能人才”成为学院办学的亮点。第十二条 完善的管理制度。学院坚持以人为本的育人理念,制订了一系列科学、规范的规章制度,实行规范化管理,育人环境优雅。为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学院从实际出发,实行奖学金、助学金制度,对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奖励。对家庭确有困难的学生,妥善安排勤工助学,发放特困生补助金,确保学生在校安心学习,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三条 广阔的就业前景。作为企业办学的山东胜利职业学院,依托胜利油田产业链和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优势产业群,积极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通过建立就业实习基地、与企业签订劳动用工协议、定期举办人才需求洽谈会、专场招聘会等形式,为毕业生的就业提供全方位服务,全力推荐毕业生就业。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较高水平。毕业生的就业去向主要是面向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中铁14局、山东煤炭地质局等劳动密集型、技术密集型国有大中型企业以及中外合资、跨国公司、股份制公司。毕业生就业率高、就业质量好是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显著特点。第十四条 良好的办学声誉。学院致力于为石油石化工业和地方经济建设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技术服务,37年来,培养出各类专业人才7万多人。山东胜利职业学院毕业生综合素质高、岗位适应能力强、团结协作、诚实守信、乐于进取,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和广泛赞誉。2008年12月,山东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学院进行了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获“优秀”等级。近几年来,学院先后获得“山东省职教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大中专学生暑假三下乡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单位”、“山东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研基地”等荣誉称号。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十五条? 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研究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第十六条? 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具体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第十七条? 中共山东胜利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监督电话:0546--8521422。 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八条? 山东胜利职业学院招生计划经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教育厅批准后,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普通高职招生计划1100人;对口高职招生计划100人。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九条? 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二十条? 各专业招生男女比例不限,体检标准按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二十一条? 外语语种不限(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其他语种的考生入学后需改学英语)。第二十二条 山东胜利职业学院属于高职(专科)二批录取院校。对填报山东胜利职业学院志愿、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学院投档的考生,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前提下,按照专业招生计划,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若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则在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与志愿相近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对专业志愿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 第二十三条 学院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状况的发展变化,必要时按规定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并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第二十四条 新生录取结果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信息网、山东胜利职业学院招生就业网查询,或拨打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电话查询。第六章 学费标准第二十五条 按照鲁政办发(2000)68号文件的规定标准收取学费,并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普通高职(专科)、对口高职(专科)学费:理科5000元/年·人、文科4800元/年·人。第二十六条 学生因自身原因提出退学,在校学习时间不足一学期的按一学期收取学费和住宿费;满一学期不足一学年的按一学年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第七章 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及特困生资助第二十七条 学院为鼓励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更好地完成学业,设有各项奖学金、助学金、特困生补助金。对特困生的学费实行减、免、缓,并提供勤工助学岗位。1、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人·年;学院奖学金1000元/人·年。2、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家庭困难的学生。具体分为三档:一档1000元、二档2000元、三档3000元。3、勤工助学岗:岗位报酬5元/工时,按每天两工时计算,月收入300元左右。4、学院还积极协调生源地相关部门为学生办理助学贷款手续。并为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绿色通道。第八章 其他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按照国家和学院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并按规定进行电子注册。凡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二十九条 专升本政策依据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第三十条 学生学习期满,经考核合格,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山东胜利职业学院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名称:山东胜利职业学院(可在教育部网站进行查询)。第九章 附则第三十一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山东胜利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若与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以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山东胜利职业学院负责解释。?山东胜利职业学院联系方式1、学院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北二路504号2、邮政编码:257097 3、招生电话:0546-8557912 ?8557902 85596394、传 真:0546-8557902 5、学院网址:http://www.sdslvc.com 6、招生信箱:sdslzjb@163.com7、招生联系人:张老师? 崔老师? 牟老师此招生章程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备案详细内容可参见教育厅和教育部网站:http://www.sdpec.edu.cn http://gaokao.chsi.com.cn??附件1:山东胜利职业学院2010年普通高职招生计划序号专业名称学制层次招生计划备注理科文科合计1应用化工技术3专科(高职)40?40?2钻井技术3专科(高职)80?80?3油气开采技术3专科(高职)80?80?4油气储运技术3专科(高职)50?50?5石油与天然气地质勘探技术3专科(高职)50?50?6建筑工程技术3专科(高职)50?50?7机械制造与自动化3专科(高职)50?50?8数控技术3专科(高职)40?40?9焊接技术及自动化3专科(高职)50?50?10机电一体化技术3专科(高职)50?50?11电气自动化技术3专科(高职)50?50?12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3专科(高职)50?50?13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3专科(高职)100?100?14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3专科(高职)90?90?15会计电算化3专科(高职)305080?16市场营销3专科(高职)203050?17护理3专科(高职)5050100?18药学3专科(高职)301040?合 计??9601401100???附件2:山东胜利职业学院2010年对口高职招生计划序号专业名称学制层次招生计划招生对象1数控技术3专科(高职)100中专、职高、技校?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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